普宁市大坝松泰兴建筑材料厂年产腻子粉2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9 18: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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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大坝松泰兴建筑材料厂年产腻子粉2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大坝松泰兴建筑材料厂年产腻子粉2500吨建设项目 | 普宁市大坝松泰兴建筑材料厂 | 普宁市大坝镇寨河村池揭公路东侧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普宁市大坝松泰兴建筑材料厂地址位于普宁市大坝镇寨河村池揭公路东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 116°11'24.429",北纬 23°23'8.689",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为2717平方米,主要从事腻子粉的加工生产,年生产腻子粉25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主要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再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腻子粉车间粉尘排放口DA001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米高排气筒排放;腻子粉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车间通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降和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投料工序进行生产;项目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卸料、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布袋,粉尘经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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