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顺益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23 15:40:47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顺益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普宁市顺益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

普宁市顺益昌混凝土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镇华林工业区第一街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9470平方米,建筑面积1540.4平方米。厂区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搅拌楼、五金仓库、实验室、办公生活楼、发电机房、原料堆场等。主要建设2条搅拌生产线,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吨和20万吨砂浆。

1、废水污染防治:初期雨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设备清洗或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地面集水沟汇至废水处理站后回用于原料搅拌、设备清洗或洒水抑尘;搅拌废水经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设备清洗或洒水抑尘;场地清洗废水经厂区地面集水沟收集汇入三级沉淀后回用于原料搅拌、设备清洗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之间较严者后,排入市政管网汇入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最后达标排入练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粉料筒仓抽料时产生的粉尘、备用发电机尾气等,无组织废气包括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厂区行驶产生的扬尘、砂石堆场扬尘、砂石装卸扬尘以及砂石计量卸料扬尘等。混凝土搅拌站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限值;卸料粉尘、厂区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备用发电机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气治理设施回收粉尘、废弃零部件、污水沉渣实验室废混凝土块和废机油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的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统一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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