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荣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4万平方米玻璃镜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20 17: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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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荣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4万平方米玻璃镜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荣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4万平方米玻璃镜片项目 | 普宁市荣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普宁市下架山镇西山村占葵公路东侧 | 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2201-445281-04-01-478797)位于普宁市下架山镇西山村占葵公路东侧(地理坐标:E116°14′9.64″,N23°15′31.28″)。租用现有厂房从事玻璃镜片加工生产,年产玻璃镜片54万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玻璃清洗废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冷却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用水,不外排或混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无法循环回用的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应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调漆、淋漆和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产生废气的车间或设备需密闭化,并强化各生产环节有机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及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化。 4、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方式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及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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