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南路道路及市政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21 1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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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落实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南路道路及市政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南路道路及市政设施配套工程 | 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普宁市大坝镇 英歌山工业园内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普宁市大坝镇英歌山工业园内,设计道路等级为园区主干路。该路西起大致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中心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规划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0+304.438,全长约304m,道路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全线设主要平交口2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人行道)、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项目全线不涉及桥涵工程建设。 | 1、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地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英歌山工业园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污水收集后定时清运。 2、废气污染防治:洒水降尘、围栏、篷布遮盖等。施工期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范围内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等措施。场界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弃方远运利用至英歌山工业园项目建设。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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