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揭市环(普宁)责改字﹝2021﹞66号
普宁市赤岗千千红家具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281MA53YXK28Q
经营者:刘恺平
地址:普宁市赤岗镇青屿村东华桥头东侧8号
2021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你厂实施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家具生产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于2019年3月份建成并投入生产,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存在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有:1、现场勘查笔录;2、询问笔录;3、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厂:
于2022年3月5日前完善家具生产项目的环保相关手续。
我局将对你厂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厂逾期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将对你厂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者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