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做好环卫领域拖欠环卫工人工资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现将举报方式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
二、受理内容
用人单位(含外包服务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支付工资,恶意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加班费、津补贴、福利和其他法定报酬等行为。
三、举报原则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也可当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监督举报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话:0663-2914309;邮箱:pn.0663@163.com
(二)监督举报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