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公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24 18:51:21 浏览次数: - 【字体:

各餐饮经营户、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为有效杜绝餐厨垃圾二次污染,全力助推练江流域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加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餐厨垃圾,主要包括各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废料及废弃油脂等。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须实行分类放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进行收集。严禁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直接排放至公共水域、城市地下水管网,严禁乱堆乱倒行为。

  三、各餐饮服务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设施,并将餐厨垃圾及过滤后的油水交由我市特许经营企业金茂(深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严禁交由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及个人处理。每日就餐人员规模 1000 人以上的单位,以及营业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且具备条件的大型餐饮企业,应当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四、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如有疑问,可向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663-291430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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