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普宁市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情况、镇级填埋场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续管护情况开展核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普宁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切实抓出实效,形成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反馈2022年第三季度乡村环境卫生治理核查情况的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第三季度乡村生活垃圾治理核查发现普宁市部分地区垃圾清洁清运、收运设施作业不规范,随意倾倒垃圾和镇级垃圾填埋场后续管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乡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标进行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
(一)针对清洁清运工作不到位问题。
存在问题:普宁市普侨镇、梅林镇、下架山镇、大坪镇发现未及时清运的垃圾堆体就地焚烧痕迹,污染隐患突出;普宁市鲘溪乡后溪社区垃圾收集点后方河道内发现随意倾倒的垃圾。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督促各地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规范各环节的日常作业管理,加强垃圾收集点(站)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收集、及时清运。加大环境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普宁市财政年度新增8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各地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不断提高清扫保洁频次和及时更新、维修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二是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集中开展积存垃圾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清理村庄内外的陈年垃圾,重点清理陈年垃圾堆放点、乱堆乱放垃圾堆放点,公路沿线、山林、河湖及村庄内外、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地方堆弃的陈年垃圾,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全面消除裸露垃圾,阶段来,共发现整改有关问题 236宗。三是严查农村垃圾露天焚烧。加强对违法焚烧行为的管控,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垃圾禁烧管理工作的通知》,阶段来出动的62人次,巡查整治露天焚烧5宗,确保下阶段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火。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门前三包”“红黑榜”评比、保洁员制度等制度的约束来强化管理、落实任务,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积极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推行村庄保洁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
(二)针对收运设施作业不规范问题。
存在问题:普宁市占陇镇垃圾转运站采用地埋式设施,站内管理无序、垃圾积存,未设置防坠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普宁市船埔镇、大坪镇的垃圾转运站长期未正常运转,站内积存大量生活垃圾、污水漫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便于投放、清运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内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类型、建设密度和需求数量,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配备一批垃圾清运车辆,进一步完善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开展新一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加快推进各地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造升级,对转运工艺落后的转运站落实改造,建设或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推动收集设施和运输车辆提标升级,截至目前,基本完成华溪、普侨、云落、高埔、里湖、船埔2022年新增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任务,启动平湖、麒麟、大坪、下架山、南溪、军老等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的改建工作。结合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使用村集体经济或农户自筹等方式,加密布局一批垃圾收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效率,不断补齐农村环境设施建设短板,逐步形成“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三)针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存在缺口问题。
存在问题:揭阳普宁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955吨/天,由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处于试运行状态,仍存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生活垃圾无法全部无害化处理。
整改情况: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关停,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已对填埋场实施封场整治。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2020年4月实现了“72+24h”满负荷运行;二期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2021年12月实现了“72+24h”满负荷运行。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已建成运行,一二期日总处理能力为2000吨,完全可以满足普宁市当前日产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实现了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100%无害化及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目标。另外,全力推进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和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有效解决日益突出的固体废物围城问题,推动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四)针对部分镇级填埋场后续管护不到位问题。
存在问题:个别镇级填埋场未设置通往渗沥液的便道,不利于前行投运渗沥液;问题反弹,镇级填埋场旁发现垃圾露天堆放,形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整改情况:普宁市镇级填埋场均已关停且整改到位,并责令住建部门设置完善高埔、洪阳镇填埋场通往渗沥液的便道,整治清理镇级填埋场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落实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各责任乡镇严格按照封场规范要求做好后续管护。
下来,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立足长效治理,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需求。同时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