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调查的报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30 17:20:35 浏览次数: -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市区街道环卫保洁服务情况。全市7个街道中心城区统一纳入市区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分为东西片区,东片区由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普宁市泓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西片区由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每年服务费用为8043.56万元。

  市区统一环卫作业外包服务区域外的清扫保洁或垃圾转运服务有26个村(社区)自行实施外包;另还有17个村(社区)为非外包,服务单位为个人或村集体。

  (二)乡镇场环卫保洁服务情况。全市19个乡镇镇区与3个农场场部的清扫保洁或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均为外包。全市19个乡镇与3个农场的283个村(社区)清扫保洁或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由当地自行实施外包;另外还有207个村(社区)清扫保洁或垃圾转运服务项目为非外包,服务单位为个人或村集体。

  (三)全市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经费收支情况。全市乡镇场街道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处置项目运维经费总收入为9771.0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为6425.73万元、镇级财政补助为529.11万元、收取居民垃圾处理费为2816.22万元;总支出为12318.92万元(不含中心城区统一外包服务费用8043.56万元),支出构成主要为保洁费与转运或清运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专项经费镇级项目总支出5999.70万元,村级项目总支出2287.83万元,2023年市财政实际下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专项补助经费6124万元,其他基建项目补助经费976万元。

  居民垃圾处理费基本由村级制定标准并收取,以每人或每户为单位收取,收费金额标准集中在:每人每年10至50元、每户每年100至250元,一般无纳入镇级财政,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收支。各乡镇场街道请拨款与实际到账时间存在差异与跨年份情况。各乡镇场街道保洁转运合同服务期限存在一年或多年签订情况。

  (四)全市环卫工人与基础设施情况。全市环卫工人总人数1817人,其中:编外有签订合同人数1158人,临时工337人,其他322人;以年龄与性别结构划分:60岁以上共204人(男性163人、女性41人),51至60岁共856人(男性585人、女性271人),41至50岁共512人(男性379人、女性133人),31至40岁共168人(男性126人、女性42人),30岁以下共77人(男性61人,女性16人);以地域结构划分:本市户籍人员823人,外来务工人员994人;以从业年限划分:10年以上共157人,5至10年共437人,3至5年共703人,1至3年共386人,1年以下共134人。

  全市共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辆63台,其中市区统一外包服务公司26台,其他乡镇场37台。全市共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67座(在用51座、改建改造9座、闲置待改建7座),其中22个乡镇场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25座(在用15座,改建改造8座,闲置待改建2座)。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压力大。根据全市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调查统计情况估算,现行传统粗放型保洁转运费用需2亿余元,保守估计,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全市统一保洁转运服务费用约需3亿元。全市目前每年垃圾补助乡镇场街道6千余万元,市区统一环卫作业服务项目8千余万元,对于整个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需求来说仍显不足,资金持续投入不足是困扰环卫一体化工作保持常态、不断提升的最大问题。尽管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投入,但因我市是全国人口第一大县级市,全市共有29个乡镇场街道,523个行政村、54个社区,户籍人口251.56万人,人口多、地域广、发展不平衡,基础差,点多面广,实施统一保洁转运服务统筹难。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现采用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模式,每个乡镇为此支付的费用每年高达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部分无法承担,造成部分乡镇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欠账严重。据调查了解,按每1000人口计算,每年就垃圾转运费用支出需2万-3万元,加上设施正常的维护费用和突击保洁费用还需要1万-3万元。

  二是标准制定不统一。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居民垃圾处理费基本由村级制定标准并收取,以每人或每户为单位收取,金额标准制定不统一,且部分乡镇农村人口流出导致居民垃圾处理费收取存在困难,收费率普遍较低。各地经济发展差距大,如西部山区乡镇因为自然、历史和现实多个原因,经济发展显著滞后于东部平原乡镇发达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级集体经济条件相对较为薄弱,对环卫经费投入差异较大,导致保洁标准与质量参差不齐。

  三是农村环卫工作管理滞后。部分街道和乡镇场环卫机构职能缺失,绝大部分属乡镇场街道农办(城管办)内设兼职管理;监管职能不明确,管理力量不到位。各单位在环境卫生管理中习惯于搞突击、搞整治,应急性和阶段性工作较多,“重整治轻管理”“边整治边反弹”现象普遍存在,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环卫运行机制上,镇级垃圾转运基本上实行市场化外包运作,村级作业形式多样,有村政直管、私人承包和市场化外包运作等。部分镇村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巡查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做到现场纠办。

  四是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仍较薄弱。个别乡镇场现有收运设施未能发挥作用,垃圾压缩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位置设置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距离村民较远,利用率低,收集、转运不及时、不稳定,导致垃圾积存;部分乡镇场垃圾压缩转运站因早期建设技术和规格的原因,建成后一直未能启用;部分早期建设的垃圾收集点因年久失修失去作用或被占用已不存在;有的垃圾收集点设施陈旧破损,存在垃圾露天堆放、撒落周围现象。同时,村级环卫收集点数量不够、分布不均匀,收集点的规模偏小。

  五是垃圾分类仍处于初级阶段。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低层次状态,各地存在居民参与度不高、分类准确率偏低、分类收运体系不健全、示范区覆盖率低等问题。尤其是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多是沿用统一收集、末端处理的方式,在垃圾收集和处理两个环节管理粗放,未能充分考虑农村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特点,进行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六是群众环保意识还需提升。部分乡镇场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随地丢垃圾、垃圾丢在垃圾桶旁的现象仍然较多,甚至出现摄像机在拍,村民仍乱扔垃圾的现象。个别村民、企业没有形成定点收集、集中堆放的习惯和观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依然存在。多数村的卫生保洁长期依赖聘请第三方保洁员,村民参与度较低,“主人翁”意识较弱,没有主动参与打扫,村域交界处、沟渠池塘、村民私宅前后、窄小巷道等容易出现卫生死角。个别村民认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是政府的事情,不愿意缴纳保洁费。

  三、对策建议

  一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资金问题是制约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瓶颈,关系到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长久和成败。环卫一体化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买单在短时期内可能效果明显,广大村民受益颇多,但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资金不足影响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的问题,同时也不利于广大村民环境卫生意识的形成,不利于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想建立起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必须实现由政府买单到“谁产生、谁负责”的转变,按照“政府拿一点,群众集一点,集体补一点”的办法,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爱心企业、乡贤华侨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由村(社区)向村民收取保洁服务费,减轻财政压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争取污染防治与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工作,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帮助联系村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收运设施。根据村庄区位分布、农民生活习惯等条件,合理选择城乡一体化治理、片区相对集中治理、偏远村庄分散治理等模式。打破镇、村行政区域界线,部分人口数量少、收集距离近、地域相邻的行政村可引导多村共建共享村级垃圾收集点。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设施,相邻乡镇可推行垃圾转运设施共建共享。短时间内无法为农户配备户用垃圾桶的乡镇,可鼓励村民利用已有容器自制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三是推动保洁市场规范运行。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由镇级委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资质的保洁公司,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对镇村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清扫保洁、收集、清运,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乡镇场街道督促指导各村建立严格有效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农户破除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参与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定期对保洁公司进行考核评估,逐步推动农村环卫市场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细化保洁标准,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正常运转,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同时,按照《普宁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试行)》,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创新检查督导方式,督促镇村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辖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五是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体系。进一步开展对标攻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质,同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全面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减轻农村垃圾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压力。

  六是健全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引导各乡镇场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台适应本地环卫作业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确保管理维护有针对性。严格落实区域卫生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巡查督促,确保网格内生活垃圾专人监管、专人清运,有人考核、有人负责。建立收运和处理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明确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加强操作人员和保洁员定期培训,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要求,确保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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