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县域垃圾处理情况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27 17:03:12 浏览次数: - 【字体:

  普宁市严格遵循“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与因地制宜的建设策略,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截至2024年,已建成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7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含改建中站点),577个行政村(社区)完成1288个村级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初步构建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目标。

  一、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收运服务模式

  市区收运:7个街道中心城区实施环卫作业外包服务,打破原有一家独大的环卫服务模式,以新河、流石路为界划分为东、西两大片区,分别由普宁市泓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运营)与普宁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负责,年度服务费用804,35600元。此外,26个村(社区)自行外包清扫保洁或垃圾转运,17个村(社区)由个人或村集体提供服务。

  乡镇收运:19个乡镇镇区及3个农场场部的清扫保洁、垃圾转运服务均采用外包模式;283个村(社区)由属地自行外包,剩余207个村(社区)由个人或村集体负责运营。

  (二)经费收支管理

  经费来源:2024年,乡镇场街道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转运处置项目运维经费总收入9771.0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6425.73万元,占比65.76%;镇级财政补助529.11万元,占比5.42%;居民垃圾处理费2816.22万元,占比28.82%。居民垃圾处理费由村级按每人每年10-50元或每户每年100-250元标准收取,独立于镇级财政管理。

  经费支出:总支出12318.92万元(未包含中心城区外包费用8043.56万元),主要用于保洁及转运清运费。市级财政每年固定支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补助约6000万元、市区环卫作业外包费用约8000万元、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服务费用6000万元,年度总投入超2亿元。

  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一)现有设施配置

  全市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点)67座,配备转运车64辆。其中市区43座(运营38座、改建1座、停用4座),配备转运车26辆,全部实行市场化集中转运。城乡实现垃圾压缩中转站全域覆盖,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100%,彻底淘汰敞开式收集运输方式。

  (二)规划建设项目

  市区转运站提升改造一期:计划申请政府债券,对城区河东、水果市场等25座转运站实施改造,投资3375.06万元;改建新坛三、秀陇等11座转运站,投资6832.87万元,项目总投资10207.93万元,已获省发改委锁定。

  乡镇片区综合利用项目:拟申请政府债券投资26441.91万元,实施内容包括:改造2040个垃圾收集亭(屋);新建47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2个再生资源中转站;新建11个垃圾转运站,改造22个现有转运站并配套除臭及压缩设备;新建10个厨余垃圾专用转运设施及处理设备;购置988辆环卫作业机械化车辆;搭建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

  (三)清运作业模式

  转运模式:生活垃圾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或环卫工人收集后,经辖区垃圾压缩中转站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直运模式:城区主干道、居民区及乡镇村居设置的垃圾投放桶或中型投放点,由自带压缩功能的垃圾运输车直接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

  普宁市已建成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能力达2700吨/天。其中,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设计日处理800吨,于2020年4月实现满负荷运行;二期设计日处理1200吨,2021年12月达成满负荷运行。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餐厨垃圾100吨,于2024年9月接收北部六镇生活垃圾,11月进入商业运营。目前,全市日均转运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约1763吨(城市生活垃圾约930吨),全面实现生活垃圾从“卫生填埋”向“清洁焚烧”的转变,确保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理。

  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普宁市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意见》《普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部门在生活垃圾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为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市财政每年拨付8000万元专项经费,按季度依据各地生活垃圾转运终端处理量、人口数量及转运距离综合核定分配,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长效化、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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