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18 16:13:20 浏览次数: - 【字体:

各有关企业:

  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2022年第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2022年第5号)》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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