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25 11:14:49 浏览次数: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科技工业园管委,各相关企业:

  现将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2〕448 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安排,就2022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同时提交自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和申请。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请按附件4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的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初次实施,各地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推进全省和我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请于9月6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函、汇总表(附件1,包括扫描版和电子版)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函、汇总表(附件2、3,包括扫描版和电子版)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便汇总上报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企业线上申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目前正在进行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请各地、各相关企业随时关注,待上线后我局也将及时提醒。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揭市工信函〔2022〕448号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杨韶龙、方培彬,联系电话:2212023、邮箱:pnjx3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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