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入库项目(含第四批)资金奖补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17 15:55:07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要求和资金拨付计划安排,普宁市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入库项目(第四批)--国兴商场经营网点扩展改造项目和普宁北中通快递新建自动化分拣设备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审计、验收、复核备案及意见征求等程序,达到资金拨付要求。鉴于目前普宁市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所有在库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复核备案,拟对7个在库项目涉及奖补资金进行一次性拨付。本次奖补包括对第一、二、三批按比例拨付但未达资金奖补金额上限的项目进行补充奖补,现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工信局书面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3月19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663-2218520

  邮    箱:13927064346@163.com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经信大楼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