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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联合治超【曝光台】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10-21 11:40:20 浏览次数: -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期,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联合普宁市交通管理大队在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中发现,部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或是通过压线绕秤等方式干扰称重,试图逃避监管,现予以通报曝光。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逃避监管车辆

序号

车牌号码

主要违法方式

1

沪A10219A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2

鄂ATE359

多车首尾紧随“蚂蚁排队”,干扰称重数据认定

3

粤MQ7772

堵塞不停车监测点通行车道,扰乱检测秩序

4

粤MD5105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5

赣K08825D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6

赣K09112D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7

鲁H620A9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8

粤M00208D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9

粤MC5583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行驶,扰乱称重检测秩序




  以上车辆以及其他车辆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已由普宁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完成取证,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和普宁市交通管理大队已通过电话告知、短信提醒、邮寄告知函等方式,逐车通知以上涉事运输企业及车辆驾驶人,督促其限期到案接受处理。


逃避监管后果有多重?



  很多驾驶人以为,躲检测最多算“没配合”。实际上,这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后果比一次普通超限更严重:

  第一,罚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逃避超限检测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依据同一条款,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将车辆强制拖离或者扣留。也就是说,不是罚完款就能走。

  第三,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压线另有处罚。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同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执法提醒

  超限超载危害公路桥梁安全,逃避检测破坏执法秩序。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联合普宁市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大现场布控力度,坚决予以打击!

  请相关违法超限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尽快前往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处理,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配合处理、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配合、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锁定公司及车辆相关业务、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违法记录将影响企业信用评级、车辆年度审验及道路经营许可。

  处理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北侧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663-2914322

  

  附:普宁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治超监测点地理位置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治超监测点地理位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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