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 -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
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8 09:49:54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12月23日,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张丹青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揭阳市委、普宁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

       方创忠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普宁市交通运输局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农村“四好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交通一体化水平得到提升。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揭阳市委、普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能不到位,主动谋划不足,对全市交通公路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对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主动性不够。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廉洁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方创忠同志强调,要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要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张丹青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责任认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根源。领导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组织管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履责尽责能力,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要求分配、下达资金,打通涉农项目和资金落地“最后一公里”。三要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廉洁风险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资金预算编制、分配拨付、执行使用、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张丹青同志代表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这次巡察,是市委对我们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履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检查;既是市委对我们交通公路领导班子的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对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们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普宁交通公路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公路事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心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怡铿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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