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新能源城乡公交通达率,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普宁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等有关要求,普宁市明通公交有限公司草拟了《池尾上寮村至占陇旧地村公交线路运营方案(试行)》。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池尾上寮村至占陇旧地村公交线路运营方案(试行)》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进一步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普宁市交通运输局一楼综合运输股。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663-2921121。函件送达地址:普宁市金池路746号普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股。
附件:2026.2.9关于《池尾上寮村至占陇旧地村公交线路运营方案(试行)》的公示.pdf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