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公告 -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
2026年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10-09 16:44:02 浏览次数: -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6年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现进行公开遴选,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普宁市

  3.项目概况:采购清扫车、洒水车各2辆。

  4.项目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

  1.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2.服务内容:

  (1)执行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采购人开展采购工作。

  (2)依法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协助采购人做好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等。

  (3)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采购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采购人将中标结果送到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采购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交予采购人。

  (7)协助采购人完成整个项目采购工作。

  三、意向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具有招标代理服务[以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至少有完成过三项同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乘报价下浮率进行计算,最终以普宁市财政局审批核拨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办理中标通知书并向招标人移交装订成册的全部有效招标工作资料后,遴选人依程序向普宁市财政局申请该费用并收到核拨金额款项后一次付清全额。以转账形式支付,招标代理公司出具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

  五、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遴选项目的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由遴选单位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遴选公告的发布

  遴选公告在普宁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puning.gov.cn/pnjtysj/)发布,发布时间

  发布遴选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6年10月9日;

  发布遴选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6年10月16日;

  七、相关资料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遴选的意向人,由有意参加遴选的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 2026年10月16日下午5:30前(截止时间) 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原件、意向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递交至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国道324线东南侧50米处,逾期恕不受理。  

  八、遴选人不承担意向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遴选人因故取消或中止遴选活动,意向人无条件服从。

  九、遴选人将在普宁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puning.gov.cn/pnjtysj/)上发布中选结果。

  十、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对公告及遴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5992544448  

  附件:2026年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公告.pdf


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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