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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08 10:00:50 浏览次数: - 【字体: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及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坚持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我市法治交通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根据普法治办〔2020〕8号文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抓落实,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公开”,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订《2020年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工作要点》、《2020年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今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各部门普法职责;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收看2020年“双百”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和民法典专题培训学习。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省、市法治工作目标考核指标,推进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不断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2020年共解答群众咨询600多人次,办理许可业务290宗(其中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82份,窗口受理转办结208件),受理率100%,许可率100%,所有审批事项办结率、满意度达100%;新增普通货车330辆,客车21辆,网络预约出租车69辆,共审验营运客车272辆、营运普通货车625辆。依法注销普通货运业户4户、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1626份。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评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年度诚信考核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经营行为、市场信用遵守情况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录入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管理职能。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度我局自身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计划,通过系统随机抽调执法人员配合相关业务股室到普宁市工业品供应站(普通合伙)、普宁市流沙运盛汽车客运站等5家企业开展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普宁市流沙宝成汽车修配厂、普宁市顺和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并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现抽查工作已按期完成,抽查结果已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四是依法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牵头公安、卫健、公路等部门在客运站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国省道市际交叉口设立了12个联合检疫站,实行24小时值勤,依法守好我市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力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李勉华同志被评为“广东省抗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

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揭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机关党支部、高铁站联防联控检疫站临时党支部被评为“揭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黄楚金同志被评为“揭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持续强化落实《普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努力控制决策风险,及时纠正违法不当决策,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决策质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我局加大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夯实法治基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努力提高交通执法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管理。在执法中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严禁单人单证执法、使用无效执法证件执法,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

        三是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后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依法公开信息,在揭阳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

        四是开展交通运输违法现象整治。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货运乱象整治的工作部署,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违法现象整治。同时落实源头治超,开展货运源头单位清查,制订印发《普宁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道路货运源头监管责任,切实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清理货运经营业户和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强化行业监管。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44人次,检查车辆17786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550宗(交通运输部门自身查处357宗,联合交警部门查处1193宗),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自身查处非法营运26宗、客车违规经营139宗、源头单位6宗、其他案件186宗;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货车超限超载1029宗、非法改装164宗,卸载12905吨。

        五是持续强化各类投诉办理。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积极接受和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群众举报投诉作为打击违法违章车辆的重要线索,把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案件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2020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含上级转办、督办)案件53宗,核实、办结47宗,跟进办理6宗,及时落实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并将承办结果告知当事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近年来,我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贯彻各方面制度,认真抓好制度的监督落实。

        一是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每年按规定于3月底前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通运输部门频道上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0年,主动在普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67条,在普宁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频道上公开信息108条。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上,认真配合纪监、检察、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主办人大建议2件,答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二是在加强党内监督和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上,我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成为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依法治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三是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上,我局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信访渠道。2020年,我局共办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件408件,市信访局转办件6件,有效畅通了社会的诉求表达,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

       (六)全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坚持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重视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事务的水平,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开展普法学法培训活动,播放教育视频资料,发放资料,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增强了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全体职工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积极参加广东省治超业务网络培训、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警示教育工作,抓好新进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时间节点,在办公场所、交通运输站场悬挂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同时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广泛宣传执法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包括送法进企业、派发宣传资料、上门送服务等),认真倾听需求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普法效果。

       (七)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组织保障

        我局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精神和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能,制订普法依法治理相关方案,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具体工作的统筹安排,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易发生反弹。公安交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长期以来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坚持严打严查,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行为人采取各式手段逃避检查,或利用执法人员上下班、执法重点转移等执法空挡,伺机进行违法行为,造成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公路上的超载运输现象仍是群众投诉的重点。

       (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平时因忙于工作不注意学习,对新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到位。

       (三)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受制于经费不足,执法车辆不足、老化,制约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公共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大力加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促进依法治交,为我市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营造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治理交通运输市场。按照上级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提高检查的频率,变换出勤的时间段,重点做好高速出入口、高铁站、汽车站等重点路段、区域的巡查监管工作,坚决打击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四)继续推进执法公开,做到廉洁执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杜绝出现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的情况,努力构建廉洁、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五)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以来, 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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