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截至2025年8月1日,我辖区有粤VR3077等13辆普通客运车辆和粤V53899等2辆普通货运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具体车辆信息见附件1),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1月19日修正版)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上述车辆,我局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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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附件1:普通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清单.xlsx
附件2: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清单.xls
附件3:2025年1月1日以来注销普通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清单.xlsx
附件4:2025年5月1日以来注销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清单.xls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