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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5-18 11:05:55 浏览次数: -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以及揭阳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货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和道路运输服务(含搬运装卸业、洗车场、停车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路政、运政以及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航道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和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地方公路建设养护和水路设施建设、养护的行政管理。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等方面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八)制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实施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调研、督办、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订、实施、检查、落实各项行政管理制度;承办资料汇报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指导局属单位内部保卫、人才培训、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党务、编制、工青妇、计划生育、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职工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及指导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工作。

  (二)运输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揭阳市有关公路、水路运输管理的法规、政策,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指导实施城市公共客运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负责道路、水路运政管理;拟订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道路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负责营运客货车辆准入审核、报批,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及人力营运车辆、道路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以及营运客货车辆的年度审验;核发道路运输业户的经营许可证、客货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协助做好省际和省内跨市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管理和监督,做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考核制度工作及车辆技术等级的评定;指导、监督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承办道路、水路运输参与者的来信来访和投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股(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业和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洗车场、停车场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系统、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三防”工作以及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法规,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经费、外汇、信贷等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局预算缺口的融资管理、拨付及监督使用;负责各种专项票据、会计凭证、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核、发放、归档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指导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局职工工资发放、核发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交管所(站)办公经费,做好资金增收节支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的经费开支和财务管理。

  (五)政策法规股

  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落实交通行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

  (六)规划基建股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公路立项的审核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承担市管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揭阳市管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组织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地方铁路的管理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协调地方铁路之间和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事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铁路建设投融资办法;协调落实铁路建设和铁路运输有关事项。监督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执法监督股(加挂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辖区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执法监督股下设综合室、机动中队、市区中队、占陇中队、洪阳中队、里湖中队、梅林中队7个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八)行政审批股

  行政审批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挂牌办公,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有:普通货运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除外)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占用、挖掘县管公路审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县道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科级,挂靠市交通运输局。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交、竣工验收;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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