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校车安全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普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24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普宁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和校车安全路面检查,现将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5月7日至9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成2组,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34所民办中小学789辆校车开展专项督查。5月11日上午7时至8时,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出动27人,分成3组在市区路面设卡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56辆校车。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学校基本能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揭阳市、普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车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都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订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校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接送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把校车安全职责和任务落实落细落小。

  (二)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大部分学校运用校园广播、校讯通、黑板报、宣传栏、校会、主题班会、课外活动、班队活动等,大力开展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每周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接送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驾驶员做到不超载、不超速,安全文明驾驶,接送员做到先下车并带学生过马路。

  (三)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大部分学校建立校车管理台帐及校车“一车一档”资料,做好校车安全全面排查维护,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规划校车停车场,开展校车喷杀等各项防疫措施,按要求投保校车责任险、乘坐险及其他商业险种,配齐车内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备用医药等物品,大部分学校建立校车监管平台,做好驾驶员资格审查。

  (四)切实加强标牌报批。认真做好校车标牌申报及相关变更工作,无使用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目前民办中小学共有550辆已取得校车标牌。

  二、存在问题

  这次联合检查中交警市区一中队查罚3辆不符合要求的校车,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校车及驾驶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校车上应备物品不齐全,药箱必备药物不齐全,车内灭火器欠缺或过期,打扫卫生的工具随意堆放在逃生门口。

  (二)部分校车未上牌、未取得校车许可及校车标牌就上路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取得校车标牌的没有将标牌贴放在车头显眼位置或没有随车携带。

  (三)部分校车超速、逆向、压双实线等不文明行驶,学生及随车管理人员在乘车中无系安全带,部分校车在接送学生时无开警示灯。

  (四)部分学校无建立校车监管平台,或校车监管平台无落实专人监管。

  (五)部分学校校车管理档案不健全。

  (六)部分校车轮胎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七)部分驾驶员尚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校车标牌驾驶员与实际驾驶员不相符,学校无及时报批更换驾驶员手续。

  (八)部分校车驾驶员存在驾驶证、行驶证无随车携带,穿拖鞋开校车现象。

  三、整改意见

  各教育组和学校要对照以上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校车管理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帐,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并强化管理,确保校车规范、安全。

  (一)强化思想认识及执行力。各教育组和学校要切实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校车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提高参与者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未取得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的,立即责令学校和驾驶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制,要严格审核驾驶人资格,不能弄虚作假,不能聘用准驾不符和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要严格“一车一档”制度,严格按核准的行驶线路行驶,要配好随车照管人员,加快校车GPS行车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日常出车前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坚决杜绝“病车”、“隐患车”上路行驶,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强化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各教育组和学校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严格落实车辆、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要能熟练使用校车逃生门等设施设备,具备应对和处置校车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教育学生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习惯,经常开展校车逃生演练,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四)加大交通安全巡查力度。各教育组要主动会同辖区交警中队从严查处各类车辆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准驾不符以及非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重点车辆网络监控平台,完善动态实时监控措施和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上路面,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幼儿园学生返园在即,各教育组要联合辖区交警中队对属下有校车幼儿园开展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园一车,确保安全。

  (五)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立。各单位要以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建立校车管理通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校车违规举报电话,普宁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663-2231523。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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