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市林业局等绿美普宁生态建设责任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2 17:32:06 浏览次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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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3月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市林业局等绿美普宁生态建设责任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十巡察组组长陈仕础同志传达了市委黄锐亮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代表市委第十巡察组分别向刘贤斌同志及绿美普宁生态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周伟宏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贤清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作讲话。刘贤斌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市林业局等绿美普宁生态建设责任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

  陈仕础同志传达市委黄锐亮书记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黄锐亮书记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抓好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堵塞源头漏洞,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陈仕础同志指出,市林业局等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省委、揭阳市委和普宁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在贯彻落实绿美普宁有关工作部署,推动生态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绿美普宁生态建设方面做出一定成绩。但各相关责任单位党组织仍存在以下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绿委会履职存在短板;绿美“六大行动”推进力不足;林长制职能落实不到位;毁林造坟问题较为突出;森林督察违法图斑仍然高发;涉林案件多发;捐款植树资金使用不严谨;绿化工程监管不到位;植绿项目管护不到位;生态修复工作不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欠缺;护林员巡控力度不足;监管机制建设不完善;行政执法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陈仕础同志提出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监管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律观念。

  就贯彻落实黄锐亮书记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周伟宏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做实“后半篇文章”;三要严肃工作纪律,以落实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陈贤清同志要求,林业局党组及相关单位要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整改思想认识要统一,要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整改主体责任要压实,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整改成果运用要见效,要把功夫下在警钟长鸣、建章立制、严格自律、强化监督上。

  刘贤斌同志表示,林业局党组一定要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绿美普宁生态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努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副市长陈贤清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周伟宏同志,市委第十巡察组组长陈仕础、副组长蔡露生,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绿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分管同志出席会议,市林业局各股、属下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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