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普宁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普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前到后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普宁市第三中学。

  三、面试时间

  2021年9月4日上午8:3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分钟。

  考生需于上午7:30至8:00进入候考室,具体分组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持“粤康码”绿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写的《流行病学调查表》(附件 2)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面试候考室;“粤康码”非绿码、考前14天体温异常、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面试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必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考生应遵守前述规定,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若考生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带齐资料、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面试分组的候考室报到。截止当天上午8时1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后统一交由候考室引导员封存保管。凡私藏手机等通讯设备并带进面试考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四)考生面试完毕后,候考室引导员交还其私人物品。考生自行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场内和周边逗留。

  (五)因场地有限,一切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附件:1.面试对象名单

             2.流行病学调查表

             3.面试考生须知



  普宁市公安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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