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公告
来源:普宁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22:1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人社公〔2020〕14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和省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经办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9〕376号)要求,自2021年1月起,我市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对于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继续按现渠道发放待遇。

  (二)对于已办理社保卡但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由揭阳市人社局分期分批替换为社保卡发放,其中:

  1、2010年1月(含)后退休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自2021年1月起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

  2、2010年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021年3月前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待遇;

  3、2020年11月起新增退休人员一律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

  (三)对于未办卡的参保人,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揭阳人社”,在“微互动”“社保卡办理”栏目在线申请办卡,也可持身份证到当地银行网点申请办卡;已办卡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参保人请及时到社保卡开户银行进行激活,确保按时享受养老待遇。

  二、转换方式

  本次养老金账户转换将由揭阳市人社局统一在后台批量办理账户变更,单位和个人无需到市社保局申报账户变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部分银行网点(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已开通即时补换卡或新制卡业务,立等可取,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二)疫情期间请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三)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请广大参保人谅解。如对社保卡切换业务有疑问,请向市社保局咨询反映。

  特此公告。

  待遇发放业务咨询电话:8370223

  社保卡业务咨询电话:8370232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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