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平家属王益生(身份证号码:440301*********2978)、王秋敏(身份证号码:440527*********1075) :
我局于2025年11月5日依法向你作出《广东省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普社保退字〔2025〕8号),要求你退回王昌平多领取的养老金待遇33553.58元。鉴于向你登记的住所邮寄送达显示收件人查无此人,为进一步保障你的权益,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普社保退字〔2025〕8号)。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内容如下:参保人王昌平从1988年3月退休后,由我局按月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经核查,参保人王昌平于2019年1月18日去世,由于省养老系统升级,我局多发其养老金至2019年10月。
依据《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6号)第六十五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应追回王昌平2019 年2月至 2019年10月期间多领取的养老金共33553.58元。请王昌平家属王益生、王秋敏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我局以下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回王昌平多领养老金”):
账户户名:普宁市财政局
银行账户: 44001790301053000371-00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
银行行号:105586700305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 系 人: 余同志 ,联系电话: 0663-8370231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普益大道961号
本公告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们可以到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办事处南侧普宁市人社局2楼208领取上述文书(电话:0663-837023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