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16:4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普宁市第三中学。

  三、面试时间

  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分钟。

  考生需于上午8:00至8:30进入候考室,具体分组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达面试分组的候考室报到。截止当天上午8时4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后统一交由候考室引导员封存保管。凡私藏手机等通讯设备并带进面试考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四)考生面试完毕后,候考室引导员交还其私人物品。考生自行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场内和周边逗留。

  (五)因场地有限,一切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附件:1.面试对象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普宁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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