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普宁市2018-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
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加快创新发展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普府〔2017〕19号)以及《揭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限期整改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揭知字〔2018〕11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市2018-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普宁市辖区内2018-2020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企业。
2.普宁市辖区内2018-2020年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企业。
3.普宁市辖区内2018-2020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以及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
4.2018-2020年获得授权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恶意申报、弄虚作假的,不予资助或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三年内不接受其资助与奖励的申报。
二 、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批文、证书),按顺序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邮箱:pnsjsg@163.com。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5日,逾期视为弃权,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地址: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505室,电话:0663-2913811。
四、工作流程
(一)受理审查。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
(二)项目立项。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汇总报市政府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在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
(公示网址:http://www.puning.gov.cn/pnscjdglj/)。
附件:1.2018-2020年普宁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知识 产权项目)申报指南
2.2018-2020年普宁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3.申报项目承诺书
4.普宁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奖励资金标准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