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占陇镇登记区练江村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到当地管理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占陇镇登记区练江村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地)
宗地 编号 | 单位 名称 | 单位 地址 | 土地 坐落 | 四至 | 土地 面积(公顷)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备注 |
445281015008JA00036W00000000 | 练江村两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练江村两东经济联合社 | 占陇镇练江村委会 | 东至:国有土地 南至:洋美山经济联合社 西至:两西经济联合社 北至:桥柱新寮经济联合社 | 26.1427 | 集体 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
445281015008JA00037W00000000 | 练江村两西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练江村两西经济联合社 | 占陇镇练江村委会 | 东至:两东经济联合社 南至:洋美山经济联合社 西至:塗寨经济联合社 北至:塗寨经济联合社 | 20.0499 | 集体 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