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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惠城遗失位于普宁市流沙北长春路正华园南1幢东梯5层的房产(房地证号列:00001241号,建筑面积192.64平方米)。
现庄惠城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发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00001241号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