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普宁市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09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5281执37号之五法律文书。普宁市人民法院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要求协助执行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揭府国用(2015)第089号 )产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周少年名下,原权利证书予以注销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揭府国用(2015)第089号

普宁市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491.5㎡

揭阳市普侨区南部工业园西区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5281执37号之五

   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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