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系统专题学习民法总则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5日下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部举办的以“民法总则”为主题的学习大讲堂视频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应邀作民法总则专题辅导报告。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会议。这是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的系列重要活动之一。大讲堂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举行,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分会场,全省共有4000多人参加了学习。

  李适时同志在辅导报告中介绍了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民法总则实施中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谈了深刻的意见,法理交融,论述精辟。他指出,绿色原则确立为我国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是一项重要创新,无论什么民事主体,从事什么民事活动,都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在国土资源工作中要深入把握;特别法人规定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涉及数以亿计人的切身利益,对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有重要作用;在“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的表述中特意增加“平等”二字,对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维护公平正义、激发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条本属传统公法范畴,从保护民事权利的角度作出规定,体现了立法中讲政治和讲法理的有机统一。

  姜大明部长在主持大讲堂学习时指出,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辅导报告,认真学习和掌握民法总则,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好民法总则。他强调,国土资源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治国土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把握行政法、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立法精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推动国土资源领域依宪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在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法;健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制度,推动国土资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救济监督,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办好每一件涉及国土资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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