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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普宁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8989B/2023-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普宁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1-12
名称: 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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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普宁供电局的有关工作要求,防范春节期间社会人员触电等涉电事故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春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日期间开展迎神等传统活动必须确保抬轿、标旗等与供电线路设备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擅自在电力线路附近起吊、挖机作业、钓鱼、放风筝、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垃圾等;严禁在电杆、拉线基础周围挖坑、取土;严禁私自在电力杆塔上搭挂网络电视、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线缆,对擅自搭挂的各类缆线,需按照“谁建设谁负责拆除、整改”原则,立即整改拆除,对拒不执行的,将移交上级政府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严禁在电力线路通道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栽种高杆植物、建房等,如出现植物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情况,村(居)委会及植物产权所有人应主动配合电力部门进行砍伐和修剪,供电企业有权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进行修剪、砍伐,有权对新建、扩建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并不对其所有人进行赔偿;对危及安全供用电的各类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任何形式的用电需求,均必须按电力部门相关安全标准安装计量表计量用电,严禁使用挂钩接线等方式抽水灌溉、建房、修路、操办红白喜事等。凡私拉乱接等窃电行为造成触电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供电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

        三、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切勿赤手赤脚拉扯触电人的裸露部位,应迅速断开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体挑开电线,根据触电者的情况采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救护,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

         四、如发现供用电设备故障、电力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报告,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尽快恢复供电。(普侨供电所24小时服务电话:0663-2762687)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消防安全整治“六查”要求,落实“四加一”措施,协助电力部门抓好辖区内安全用电工作;同时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在春节期间利用广播向所属村(居)民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模板可参考《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广播宣传稿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杜绝用电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普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广播宣传稿件(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