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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2849/2019-00017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普宁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5-14
名称: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号: 普教通知〔2019〕157号 发布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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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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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接公安部门通报,今年以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有效提高师生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认真做好有效的防范工作,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电信诈骗的危害性

电信诈骗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活动,由于其具有境内外遥控、异地提款转款、快速洗钱出境等特点,给打击处理和追赃减损工作造成很大难度,许多当事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再报案,往往已错过最佳破案时间,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及时识别诈骗犯罪伎俩,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是遏制此类案件、避免财产损失的关键。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有助于提高师生的警惕性,而且可以通过学生向每个家庭传播防范常识,增强防范意识,收到教育一人、影响一家、带动一片的特殊功效。各单位要认清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认真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措施,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二、多措并举,广泛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校园阵地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并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LED显示屏、家长微信群、朋友圈等宣传阵地,发布防范打击虚假诈骗犯罪相关信息,大张旗鼓开展反骗防骗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反骗防骗能力;二是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各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入校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身边的案例和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尊法、敬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抵制诱惑,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德育诚信教育。各学校要加强诚信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刻领会诚信的本质与要求,自觉践行诚信美德,并从相关案例中进行反思与感悟,引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对人生、人性的思考,引导学生诚信做人。

(二)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班主任要积极开展以“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主题的班会,大力普及防骗识骗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觉,增强防骗识骗能力,有效提高预防和应对网络电信诈骗的能力。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学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加强高中、中职学生的管理,做好线索摸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教育引导在校生每人最多只办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只注册一个微信号,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和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当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参与校园综治安全稳定治理工作。

(四)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群、家访和发放《致全体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时刻关注子女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及银行资金的异常变动情况,健全家校“双向互通互联”机制,发现问题家校能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及时制止学生参与电信诈骗。同时,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普及防电信诈骗知识,提高家长应对网络电信诈骗的能力。

(五)及时发放资料。为做好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市公安局制作了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资料,请各单位于517日前到教育局一楼车库领取,并按照发放要求(见附件2)及规划表(附件3)及时发放和布置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各中小学要按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统一部署,

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各教育组要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政法委、市教育局将适当进行检查。

联系人:周盼,联系电话:2244840

附件1:《致全体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2:教育局防“电诈”宣传资料发放要求

附件3:教育局防“电诈”宣传资料发放规划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19年5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普教通知〔2019〕157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