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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装城南侧道路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7-31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服装城南侧道路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普府通〔2018〕8号

为确保服装城南侧道路(池尾大道至新华城北侧,下同)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服装城南侧道路西起池尾大道,途经燎原街道乌石村、池尾街道新寮村,东止于新华城北侧,全长712米,路基宽度24.5米。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设立的界桩为准。

二、工程建设范围所设立的各种界桩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拔除、损毁和迁移。

三、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叠建、搭建任何建(构)筑物,不得新种植各种长年生作物。

四、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水利、通信、供电、供水、广播电视及交通等设施,有关单位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迁移。

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惩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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