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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美路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普宁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05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新美路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普府通〔2019〕5号

为确保新美路(新河东路至东环大道,下同)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用地范围:新美路西起新河东路,东至东环大道,沿线分别与新光路、文竹路、大德北路等道路相交叉,全长1665米,路基宽度24米。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设立的界桩为准。

二、工程建设范围所设立的各种界桩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拔除、损毁和迁移。

三、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叠建、搭建任何建(构)筑物,不得新种植各种长年生作物。

四、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各种长年生作物等,所有权人应于2019年6月15日前到所在村村委会办理有关甄别、登记手续,并自行清理、搬迁或拆除。逾期不清理、搬迁或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

五、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水利、通信、供电、供水、广播电视及交通等设施,有关单位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自行拆除、迁移。

六、工程建设用地、拆迁工作由所涉及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惩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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