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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来源:普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12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新冠变异病毒从境外输入,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叠加暑假出行高峰,疫情扩散风险加大,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从国内外相关科学研究和疫情防控实践表明,我国现有疫苗有良好的预防和保护作用,能降低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风险,减少感染者的传播力,有效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发生率和病死率。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阶段凡年满12周岁及以上(不限户籍)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发动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同时,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动员督促无禁忌症、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完成接种,用实际行动支持国家防疫政策,助力国家疫苗接种工作。

      三、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务必返回居住地。12周岁及以上学生及其同居住人员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

       四、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健康管理,会议(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的人员应要求其及时接种。

       五、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个人最有效的防护手段。广大市民朋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应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

       疫苗接种保安全,战胜新冠靠全员!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用实际行动构建起全社会健康保障的“铜墙铁壁”,为筑起全民免疫的“长城”贡献“一臂之力”!


揭阳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疫苗接种实施和医疗救治组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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