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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30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2022〕1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2021年

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市政府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求,坚持民生实事项目“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提前安排资金,提早启动项目,提速推进建设,各地、各部门均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21年12月底,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票决产生的十件民生实事23项具体任务基本实现年初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一)巩固和提升学前教育“5080”工程。2021年累计投入资金1817.6万元,通过新建、转制、扩容增班等途径,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845个。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在园幼儿109803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2.06%,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3.71%,达到省“5080”要求。

  (二)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400元提高至500元。2021年全市共拨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4548.75万元,生均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达到标准要求。

  (三)实施科学保教示范项目,打造两所揭阳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成功创建普宁市第二幼儿园、流沙东街道北山中心幼儿园2所揭阳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办园水平。组织开展教学观摩、送教送培、帮扶培训等活动共25次,充分发挥示范园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二、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2021年,全市共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155人,完成年度任务256.67%,带动就业1523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9479人次,完成年度任务290.73%;开展“南粤家政”人才培训1224人,完成年度任务136%,促进2428人次稳定和新增就业,有效发挥了三项工程就业缓冲器、人才储备库作用。

  三、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

  2021年,全市分别为38388名、30208名、36779名孕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筛查、唐氏综合征筛查和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筛查;为36882名新生儿免费提供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G6PD缺乏症(蚕豆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为36708名新生儿免费提供听力筛查。以全年新生儿活产数37007名为基数计算,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6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9.19%。

  四、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一)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817元提高到846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月602元提高到662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从每月626元提高到656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每月301元提高到331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城乡纳入低保救助对象27882人(其中:城镇低保救助对象927人,农村低保救助对象26955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558.06万元。

  (二)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从每月1307元提高到135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从每月963元提高到1059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供养3935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供养59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3876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5118.50万元。

  (三)集中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920元提高到1983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10元提高到1327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有孤儿339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77人,分散供养孤儿26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3人,合计发放资金1221.84万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75元提高到18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到243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85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519人,合计发放7295.11万元。

  五、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2021年,全市建设29个乡镇场街道社工站,实现全市乡镇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设置49个村(社区)社工点,完成年初目标要求;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双百工程”社工338人,实现社会工作入户率100%、服务率100%。

  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改造

  (一)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我市实施的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全面完工,累计投入资金460.38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19520平方米,重点优化老旧小区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有效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

  (二)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成果。为巩固“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成果,我市组织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对部分项目的路肩填筑夯实,疏通排水系统,规范混凝土路面切缝、灌缝,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并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做好管理养护工作。

  (三)每年新发现四、五类公路桥梁当年处置率100%。2021年,全市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新发现农村公路四类危桥3座、五类危桥1座,均按照规定采取封闭交通绕道通行或限载限高,设置告知标志等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处置率100%,危桥改造前期工作同步推进。

  七、强化饮水安全供给

  (一)加快推进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建设。工程自2020年11月17日开工以来进展顺利,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2597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05.15%。

  (二)加快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8000万元,涉及的8个乡镇81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集中供水覆盖目标,新增农村集中供水人口6.94万人(共13882户)。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

  2021年,完成“每千人5批次”全年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共5106批次,完成年度任务106%,合格率99.22%,不合格食品40批次,不合格食品已100%落实核查处置。对6家被省列入“快筛快检市场”开展快检工作,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21820批次,完成率100.3%,不合格产品230批次,合格率98.95%。

  九、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2021年,全市共组织举办下基层展览19场、讲座7场、演出24场;完成3场具有岭南特色的文保单位保护利用和博物馆陈列展览,举办5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举办1场大型舞台艺术精品惠民展演。

  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一)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2021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042.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669.69万元,增长448.27%。全市开展能繁母猪、育肥猪、仔猪、水稻、青梅、香蕉、荔枝、油甘、菠萝、柑桔、青橄榄、黑橄榄、茶叶、露地叶菜和钢结构大棚15个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较2020年增加9个政策性险种,市内种植的主要水果品种100%纳入承保范围。

  (二)提高保险保额标准。从2021年起到2022年,水稻由800元/亩提高至1000元/亩,能繁母猪由1000元/头提高至1500元/头,育肥猪由800元/头提高至1400元/头,我市农户均按照新保额标准进行投保,各保险承保机构也按照对应标准进行承保和理赔。

  (三)推广实施森林保险。2021年,森林保险按1200元/亩实施,全市60.52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已实现全面投保,商品林投保8.7522万亩,保费收入342.42万元。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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