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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惠铁路普宁段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30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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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惠铁路普宁段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普府通〔2022〕3号


  揭惠铁路线路连接梅汕铁路、厦深铁路、汕汕铁路,是粤东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翼经济发展极,响应“一核一带一区”“交通强国”等战略部署,带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广东省“十四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该项目对我市构建快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揭惠铁路普宁段建设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用地范围:揭惠铁路普宁段全长约40.47公里,工程规划范围涉及南溪镇典郭村,赤岗镇上洞村、西林村,洪阳镇洪山村、水吼村、北村村、西村村、鸣岗村,大坝镇陂乌村、葫芦地村、平林村、寨河村、新锡村、大坝村,占陇镇定厝寮村、延长埔村、陂头村、交丙坛村、下村、西湖村、新考村、新北村、西南村,流沙东街道北山村、郭厝寮村、上塘村,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马栅村、香员坑村,大南山街道圆山村、益岭村、白马村、灰寨村。

  二、工程建设用地所设立的各种界桩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拔除、损毁或迁移。

  三、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四、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和违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占有人必须于2022年2月20日前自行清理、搬迁或拆除,逾期不清理、搬迁或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所有权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服从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征收补偿工作。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负责督促落实。

  五、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水利、通信、供电、供水、广播电视及排污、交通等设施,有关单位应在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迁移工作。

  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聚众闹事,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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