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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主要活动轨迹情况公布
来源:普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02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主要活动轨迹情况公布


  2022年11月1日6时,我市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蔡某某,男,39岁,已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有序开展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

  蔡某某在普宁市的主要活动轨迹情况:

  10月 25日~10月30日轨迹基本一致

  10月 30日

  6:30 开三轮摩托车前往南径菜市场贩菜后前往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南村菜市场门口卖菜

  12:00 收摊,之后在溪南村菜市场阿林饭店吃饭盒,吃完饭,骑三轮摩托前往南径镇碧屿村菜市场

  15:00 在南径镇碧屿村菜市场卖菜

  18:00 收摊返回麒麟镇南陇村家中。

  10月31日

  10:00由其老婆开电动车载其前往麒麟镇月屿村曾进清诊所拿药丸

  11:00 回到家里

  15:30 从家里出发骑电动摩托车前往麒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15:59 进行核酸采样

  16:05 离开返回家,之后未再外。

  11月01日

  7:00  接到防疫人员电话,告知其昨天核酸采样混管有异常先居家做好防护勿与家人接触,等候防疫人员上门进行核酸。

  请与上述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尽快向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健康管理等有关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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