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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风险区域的通告
来源:普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01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调整我市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普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指挥部决定,解除全市目前已公布且未解除的临时封控区、风险排查区,在我市划定高、低风险区,实行分类管控。

  高风险区:

  (1)占陇镇北门村新中片通德居

  (2)占陇镇北门村灰路北77号

  (3)占陇镇交丙坛村广北五区15栋

  (4)占陇镇占梨村梨园区路西东一片四巷四座

  (5)占陇镇占苏村坛仔西片楼152-154号

  (6)占陇镇占杨村梨园区新圩片3幢东梯

  (7)麒麟镇月屿村下楼经济合作社和谐豪苑小区7栋西梯

  (8)麒麟镇月屿村上庚经济合作社上庚门口0053号及东西南北各一巷

  (9)军埠镇莲坛下园村五片上26号

  (10)军埠镇莲坛村下园四片陈淑芳服装加工厂及对面民宅

  (11)流沙北街道兰花社区兰花新村49栋西梯

  (12)流沙北街道南园村瑞安里一街3栋东梯

  (13)流沙南街道后坛村兴田园A栋东梯

  (14)流沙南街道东埔村东安园2栋东一梯

  (15)流沙南街道东埔村中河开发区16幢

  (16)流沙南街道里宅社区大德路东149号和150号

  (17)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幼儿园片52栋东梯

  (18)洪阳镇鸣岗村玉岗新村小区第九栋

  (19)洪阳镇东村高龙西路120至122号

  (20)下架山镇蛟池村钟厝片上圩路南132号

  (21)船埔镇黄沙村黄公田自然村4号。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占陇镇、麒麟镇、军埠镇、流沙北街道、流沙南街道、洪阳镇、下架山镇、船埔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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