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届满续期认定的通告
各相关医保参保人:
目前,我市有部分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见附件相关病种有效期)。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揭医保〔2021〕73 号)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应当在其相应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期,续期有效期自前一有效期届满当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的规定,有关参保人可在相应认定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及终止后30日内,凭既往化验单、诊断书等,到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续期认定。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无法为异地参保人上传认定信息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可选择市内具有相应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续期认定。
特此通告,希各知照。
附件:揭阳市基本医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及费用限额表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