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铁站站前部分路段增设
限制性交通信号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规范高铁站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对高铁站站前部分路段增设机动车单向通行及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的限制性交通信号,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路段
1.站前南路自西向东单向通行;
2.站前中路自南向北单向通行;
3.站前北路以中间绿化带为界,分隔为两条独立道路,绿化带南侧道路自东向西单向通行;
4.高铁大道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两个平交口之间路段自北向南单向通行;
5.站前路与站前南路交叉口至香泰路自北向南单向通行(转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大型货车、摩托车禁止通行路段
1.站前南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除最右侧车道外其余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
2.站前中路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
3.站前北路以中间绿化带为界,分隔为两条独立道路,绿化带南侧道路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
4.高铁大道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两个平交口之间路段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
5.站前路与站前南路交叉口至香泰路自北向南通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除最右侧车道外其余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四、以上限制交通信号自2023年11月2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普宁市公安局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增设交通信号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