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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普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6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夏季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道路交通保障。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酒驾醉驾;

  (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

  (三)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疲劳驾驶;载客汽车超员载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四)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电动车;

  (五)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超员、逆行、闯红灯等;

  (六)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

  (七)机动车、电动车违法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

  二、整治措施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不间断、不定时方式进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查获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予以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党员严重违法行为在处罚的同时,将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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