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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信息 发布时间: 2021-10-29 15
普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情况公示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63号)和揭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揭乡振局[2021]6号)相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各类扶贫项目资产的有序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水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继续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保障。通过对全市22个乡镇场街道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确认全市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共127宗(其中经营性120宗,公益性7宗),资产总额111472702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10094477元,公益性资产1378225元)。现将确认资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与普宁市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房志饶      

        联系电话:13650027897   

        监督举报电话:0663-2299106,12317

        附件:《普宁市扶贫资产登记表》

普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