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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继续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2 16: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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