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市村领办〔2022〕2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工作。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