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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07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鉴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决定对该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如下:

  主    任:陈益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黄宏发  副镇长

  委   员:朱丽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刘晓燕(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杨桦铭(镇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陈冬妹(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纪沫奚(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黄望英(镇妇联)、蔡宏仕(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温奕鹏(赤岗司法所)、陈钦韬(洪阳法庭)。

  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我镇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案件;

  2.组建仲裁庭,领导、监督仲裁庭开展工作;

  3.聘任、解聘仲裁员,并对仲裁员进行管理;

  4.讨论决定仲裁重大或者疑难案件;

  5.其他应当由仲裁委员会办理的事项。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0663-2471285),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纪沫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蔡宏仕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蓝东慧(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蔡乐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或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村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赤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调解仲裁委员会(代章)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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