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需求情况摸查工作的通知》(普农〔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高度重视,做好辖区内农田水利建设需求摸查工作,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普宁市农田水利建设需求摸查情况表》(附件2)报送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附件:普宁市农田水利建设需求摸查情况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