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的通知》(普民〔202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做好本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