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民政局《转发揭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指引〉的通知》(普民函〔2023〕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